旅游局属于公务员,其职能是:
1、研究拟订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2、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3、研究拟订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
4、研究拟订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
5、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
6、研究拟订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
7、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8、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9、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旅游局提醒五一出游别忘签合同
核心内容:清明小长假过去不久,五一假期又在向我们招手啦。春暖花开,正是一年踏青出游的最佳时节。如何减少旅游纠纷,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近日,省旅游局向社会发布8条旅游提示,确保大家有个安全舒心的五一小长假。
据了解,近日,陕西省旅游局接到多起游客投诉,要求旅行社、经营者给予经济赔偿、退货和道歉等。为了维护旅游者权益,营造安全、文明、舒心的旅游环境,陕西省旅游局提示游客:
1、选择正规的旅行社
应当选择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户外俱乐部、会员单位及个人是非旅游经营组织,出现纠纷时,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2、切记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加盖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及行程计划。
3、旅游时理性消费
要正确对待推销人员推荐,购买土特产、纪念品时要三思而行,理性购买。购买贵重物品,如手表、金银饰品、玉器等时要慎重,要看清产品介绍,购买后要索取正式发票。
4、选择适合自身的旅游活动
游客选择旅游活动时,应充分考虑自己身体情况,注意安全。应在全面评估自己健康状况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参与的旅游活动。
5、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外出旅游有可能遇到道路交通安全、个人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建议游客出行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
5、合理安排出游计划
黄金周和小长假是游客集中出行时期,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要有心理准备,不要冲动烦躁,合理安排出游计划。
6、游客懂得消费投诉常识
游客要学习掌握有关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对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服务纠纷,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约定进行协商,也可向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7、依法做到文明旅游
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从随手带走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遵时守约等小事做起,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省旅游局副巡视员孟宝民还表示,今年省旅游局不仅发布旅游提示和警示,还将在近期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旅游者权益,为广大游客营造安全、文明、舒心的旅游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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