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河北省强化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动态管理,今年河北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855元以上,农村低保补差标准不低于150元/月。2017年至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各地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适当调整城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最低标准。
一、河北省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有什么?
1、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年)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1)配偶;
(2)共同生活的子女;
(3)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4)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河北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应当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申请人应接受村民委员会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的调查核实。由最低生活保障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在个人自报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补助金额意见,指导申请人填写《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并予以张榜公布(第一榜)。将无异议申请名单连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回复。
3、乡、镇人民政府、民政所进行初审。对上报的申请材料组织入户调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村民委员会或者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工作的单位予以张榜公布(第二榜)。将无异议申报名单、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县级低保审批机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回复。
4、县级低保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知其所在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第三榜)。对公布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从审批时间的下一个月起领取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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