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诉讼费应先由原告垫付,最终由法院判定败诉方进行承担。民事起诉诉讼费的计算包括了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民事起诉诉讼费,财产案件应根据诉讼请求中财产的具体金额对应相应的收费比率进行计算。
一、民事起诉诉讼费谁承担
民事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民事起诉诉讼费怎么算
民事起诉诉讼费计算方法如下: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民事起诉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提起民事诉讼后,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诉讼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n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n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n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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