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证明离婚生活消费的,可以提供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的消费证明,比如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中的收支转账等。收集离婚的证据包括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身份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等。
一、离婚时女方说存款花完了怎么办
离婚时女方说存款花完了,对方将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现金形式取走转移,并且声称已经将钱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实际则是将存款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银行。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法院一般不准许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故只能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辩驳:
1、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可能消费的数额,以及取款的目的;
2、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全部正常消费完毕;
3、收集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4、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动情况。一般而言,法院处理,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的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二、离婚官司怎样取证
离婚可以收集下来证据:
1.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主要是结婚证,如果结婚证遗失,可去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档案馆开具证明。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一般这类证据有相关单位的出具的原、被告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情况的证据、公安机关的出境记录等。
3.双方经济状况证据。这类证据一般有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4.家庭财产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三、报警诈骗要提供哪些证据
报警诈骗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被诈骗的证明材料,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流水、通话录音录像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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