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殴打他人构成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通常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殴打他人立案标准如下: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殴打他人治安管理处罚对象是什么?
聚众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的标准是故意伤害到他人身体的行为,一般是处以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况下,那么只需要处以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是指两人或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共同行为具的特点:第一,主观方面,各个主体都有共同的故意。第二,客观方面,主体上必须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分别处罚,是指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根据他们的违法情节,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罚。对起主要作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起次要作用、辅助作用的行为人应当区别对待,分别处罚。
起主要作用,是指组织、策划、领导、指挥的人,按照他所参与的全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应当比照处罚最轻的起主要作用
的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起辅助作用的人,应当在比照起主要作用的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身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予以适当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教唆,是指以劝说、煽动的方法故意唆使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胁迫,是指用威逼、强制的手段,迫使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诱骗,是指用引诱、欺骗的方法,使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三种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处罚,即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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