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议决议。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3、随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即可。6、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7、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法》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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