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
时间:2023-06-01 18:52:55 3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

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是本案件的当事人,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回避也有专门规定。关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相同。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除外。法院应在回避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应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如果检察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根据这一法定原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检察人员在受理举报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前述情形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对于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现象和人员,2000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65次会议通过的《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要“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全文7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新时间:2024-02-02 16:45:03
查看刑事诉讼法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诉讼法 最新知识
针对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