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权纠纷中,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则被挂靠方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挂靠合同纠纷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拖欠工程价款或者管理费。在挂靠中,挂靠人通常是以被挂靠人名义与发包人发生工程款交付结算关系,发包人先把工程款拨付到被挂靠人名下,再由挂靠人到被挂靠人处领取,这样被挂靠人掌握了工程款的主动权,而挂靠人处于被动地位,因被挂靠人不按双方之间的协议支付工程款引起纠纷。
二、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是哪方担责呢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如果属于挂靠车辆的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风险挂靠中包括哪些
挂靠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2、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以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被挂靠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其他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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