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母亲以前在农村居住,有宅基地和房屋,后来,我和母亲根据农转非政策随父亲进城,并把户口转为城市户口,老家的房屋一直空着。今年村里打来电话让我们上交宅基地。请问,我们必须交回宅基地吗?赵女士
答: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的权利。随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丧失,该权利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你和你母亲原是你老家所在村的村民时,应当享有在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即使你们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你们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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