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况:
(一)多次引诱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引诱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他人卖淫的,依照引诱卖淫罪定罪处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引诱这种行为,根据官方的解读,认为是比容留、介绍危害性更大的一种,故而有意降低其入罪标准,只要引诱一人即可构成此罪。在辩护时要注意针对引诱部分的证据,第一,看被引诱者的认知能力,以及此前是否有过卖淫经历。第二,看引诱行为与卖淫合意的节点时间,第三,看引诱者与被引诱者的交谈内容,是否明确提及或者暗示卖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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