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网址:http://wsbs.zhaoqing.gov.cn/portal/department/department!detail.action?hot=4orgId=209450areacode=4412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申请人在办证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后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1)通则指定一名审查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本次申请的法定条件。2)审查的实施审查的规定和要求包括:a)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审查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有关要求,审查申请人条件。b)审查时限。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c)审查内容。d)书面审查结论的确定审核人依据要求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作出符合与不符合的结论。并在网上审核通过。e)审查结果的处理:——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可参加考试;——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需要正式书面文书的,提前告知,可自取或邮寄。4.考试1)通则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新申请)实行考试制度。实施机关自审查通过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考试任务。考试内容及要求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做出。2)考试的组织实施机关应指定1个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本次考试工作的实施。考试机构应每月安排考试计划,并根据本次考试任务的要求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场地和组织考试,以及聘用考评员执行实际操作考试任务,考评员被认可的考评项目应与本次考评项目一致。3)考试程序的确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新申请)考试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新申请)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在符合标准的考试点进行,并实行计算机考试,特殊情况经同意,可使用计算机随机生成纸质试卷进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实际操作考试应当在考试机构认定的具备实际操作考试条件的考试点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4)考试考试的规定和要求应包括:a)考试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和《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b)岗位职责和权限。实施机关接受考试机构报送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计划申请表,并建立监控系统,开展巡考工作,监督考试机构组织考试,确保考试质量。c)考试时限。从审查通过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和阅卷工作。d)考试规则。e)考试准备。考试点应当对考场设备设施进行考前检查,并确保考试进行中考试设备设施齐全、完好。f)考试的实施。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试点参加考试。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现场巡考或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由2名(含)以上监考人员负责实施,实际操作考试由3名(含)以上考评员负责实施。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应当按照省考试机构制定的考务人员工作规则、考试流程和考场纪律等考试工作制度组织考试。安全资格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连同考试成绩一同交考试机构存档;采用纸质试卷考试的,监考人员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将考试试卷密封后交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阅卷。考试点应当对考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g)阅卷。计算机考试的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纸质考试的实行人工阅卷;实际操作考试由考评员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评分。h)成绩的处理。考试机构将考试成绩录入上网并上报实施机关。考试成绩12个月有效。5)补考申请人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1个月内申请补考1次。考试机构应当在1个月内组织补考。5、作出决定考试合格的,视为许可决定通过,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颁发记载本次复审记录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不合格或审查不通过的,视为许可决定不通过,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安全资格考试成绩确认单》。《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实施机关通过短信告知,如需正式书面文书,可提前告知,可自取或邮寄。6、证书制作与送达1)证书制作。实施机关应作出许可的决定,安排2名制证人制作并对《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进行电子盖章。实施机关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通过短信通知,如需正式书面文书,可提前告知,可自取或邮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2)证书送达。证件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证件制作后2个工作日内,预受理人发送短信给申请人通知自取或安排邮寄方式送达。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证件的,采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送达回证上应注明送达方式为邮件送达,并在特快专递单内注明行政审批证件的名称。预受理人证件寄出,保留寄证凭证,送达义务即履行完毕。申请人自行领取证件的,前往办证大厅领取。领取时应当出具领取人身份证。如属单位统一代领,需出具单位证明;属委托代领,需出具委托书。经确认后,由申请人在领取单上签名或盖章后方可领取。在半年内自取或邮寄不能送达的,寄件人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送达义务即履行完毕。7、决定公开相关决定信息均由系统自动实时生成。申请人自行通过http://wsbs.zhaoqing.gov.cn/portal/onlineservice/online-service!moreDataInpt.action查阅办理结果。社会公众可通过http://cx.saws.org.cn/查询证件信息。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资料不齐全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当场出具《补正通知书》,5个工作日没有补齐材料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1)通则指定一名审查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本次申请的法定条件。2)审查的实施审查的规定和要求包括:a)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审查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有关要求,审查申请人条件。b)审查时限。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c)审查内容。d)书面审查结论的确定审核人依据要求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作出符合与不符合的结论。并在网上审核通过。e)审查结果的处理:——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可参加考试;——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需要正式书面文书的,提前告知,可自取或邮寄。4.考试1)通则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新申请)实行考试制度。实施机关自审查通过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考试任务。考试内容及要求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做出。2)考试的组织实施机关应指定1个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本次考试工作的实施。考试机构应每月安排考试计划,并根据本次考试任务的要求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场地和组织考试,以及聘用考评员执行实际操作考试任务,考评员被认可的考评项目应与本次考评项目一致。3)考试程序的确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新申请)考试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新申请)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在符合标准的考试点进行,并实行计算机考试,特殊情况经同意,可使用计算机随机生成纸质试卷进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实际操作考试应当在考试机构认定的具备实际操作考试条件的考试点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4)考试考试的规定和要求应包括:a)考试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和《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b)岗位职责和权限。实施机关接受考试机构报送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计划申请表,并建立监控系统,开展巡考工作,监督考试机构组织考试,确保考试质量。c)考试时限。从审查通过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和阅卷工作。d)考试规则。e)考试准备。考试点应当对考场设备设施进行考前检查,并确保考试进行中考试设备设施齐全、完好。f)考试的实施。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试点参加考试。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现场巡考或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由2名(含)以上监考人员负责实施,实际操作考试由3名(含)以上考评员负责实施。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应当按照省考试机构制定的考务人员工作规则、考试流程和考场纪律等考试工作制度组织考试。安全资格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连同考试成绩一同交考试机构存档;采用纸质试卷考试的,监考人员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将考试试卷密封后交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阅卷。考试点应当对考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g)阅卷。计算机考试的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纸质考试的实行人工阅卷;实际操作考试由考评员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评分。h)成绩的处理。考试机构将考试成绩录入上网并上报实施机关。考试成绩12个月有效。5)补考申请人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1个月内申请补考1次。考试机构应当在1个月内组织补考。5、作出决定考试合格的,视为许可决定通过,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颁发记载本次复审记录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不合格或审查不通过的,视为许可决定不通过,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安全资格考试成绩确认单》。《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实施机关通过短信告知,如需正式书面文书,可提前告知,可自取或邮寄。6、证书制作与送达1)证书制作。实施机关应作出许可的决定,安排2名制证人制作并对《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进行电子盖章。实施机关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通过短信通知,如需正式书面文书,可提前告知,可自取或邮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2)证书送达。证件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证件制作后2个工作日内,预受理人发送短信给申请人通知自取或安排邮寄方式送达。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证件的,采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送达回证上应注明送达方式为邮件送达,并在特快专递单内注明行政审批证件的名称。预受理人证件寄出,保留寄证凭证,送达义务即履行完毕。申请人自行领取证件的,前往办证大厅领取。领取时应当出具领取人身份证。如属单位统一代领,需出具单位证明;属委托代领,需出具委托书。经确认后,由申请人在领取单上签名或盖章后方可领取。在半年内自取或邮寄不能送达的,寄件人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送达义务即履行完毕。7、决定公开相关决定信息均由系统自动实时生成。申请人自行通过http://wsbs.zhaoqing.gov.cn/portal/onlineservice/online-service!moreDataInpt.action查阅办理结果。社会公众可通过http://cx.saws.org.cn/查询证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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