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牌办理材料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或居留许可和本市连续居住满2年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个人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表(港澳台居民及华侨)、个人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表(内地居民、驻深现役军人和个体工商户)、有效的驾驶证、身份证等。
深圳车牌保留有新规定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保留:
1、车辆使用满一年可保留原车牌,保留时间可达1年;
2、车辆转移、注销、迁出可保留原车牌;
3、购买二手车和新车均可申请保留;
4、处理完原车的交通违章记录。
上牌满1年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做过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等变更业务的,在机动车注销、过户或者转移迁出后车牌自动保留1年,不需要居住证或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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