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必须双方都到场的,如果被告开庭时不到,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就将其作为撤诉处理,在原告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没有权利就同一个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为了应对被告不出庭,仅有原告出庭的情况,一般会采取下面这些措施,法院会要求原告提供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情况证明,子女关系方面的证明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明材料,这样才可以在充分了解双方的各种情况之后,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慎重的作出缺席判决。如果原告说被告下落不明,那么法院还会要求原告提交,被告及其直系亲属,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离婚被告不出庭的结果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传唤,经传唤还拒不到庭的,会缺席判决。
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在被告不到庭情形下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因为被告不到庭就判决不离婚显然会纵容被告,滋生被告不到庭就能对抗离婚请求的不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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