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是否可以被归类为遗嘱继承的一种形式
遗赠不可以被归类为遗嘱继承的一种形式。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接受遗产的对象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内;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接受遗产的对象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遗嘱继承的要求
遗嘱继承的要求:
1.立遗嘱人死亡;
2.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等。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三、遗嘱继承的房产需要交税吗
遗嘱继承房产要交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除此之外还有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n(一)工资、薪金所得;\n(二)劳务报酬所得;\n (三)稿酬所得;\n(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n(五)经营所得;\n(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n(七)财产租赁所得;\n(八)财产转让所得;\n(九)偶然所得。\n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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