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和解是不是结案了
是的。执行和解就是说当事人双方自己达成履行协议,法院认可这种行为,因为当事人已达成合意,也就暂时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了,因此法院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必要条件
强制执行申请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被法院强制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是: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三十条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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