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赠与房产过户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最低,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由老人转让房产给儿子。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二)父母赠与房产过户相关规定
一般来说,亲人之间办理的过户均为赠与过户,房屋赠予手续需要有以下步骤:
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五、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赠与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如下:
1、按房屋评估价的3%征收契税;
2、房屋交易管理费:每平方米6元;
3、登记费:80元/户;
4、评估费:评估价的千分之五。
据国家财政部2009年5月25日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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