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主管需承担如下责任:1、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的责任;2、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的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3、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离职时的的交接手续;4、单位负责人不得报复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偷税漏税财务主管有责任吗
企业涉嫌偷税漏税的情况下直接参与的财务人员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有些财务人员为企业偷税漏税甚至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例如帮助企业做假账,甚至是购买虚假的增值税发票。不过,基层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可能接触不到偷税漏税的核心证据。
公司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责任是连带责任。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作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而财务负责人由于自身的岗位,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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