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闲置费的具体规定为:超出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超过一年还没有动工开发的,可以依法征收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要求缴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如果土地满两年年未动工开发,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这种情况可以不用交纳土地闲置费。
谁可以征收土地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村一级单位是没有权利征用土地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通过2007年修订)第二十五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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