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怎么办理
第一步:到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步:到窗口领取驾驶证。
二、许昌校车驾驶资格许办理条件
《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五章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八十二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三、许昌校车驾驶资格许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县)南环路梨园转盘东100米(许昌市民之家分厅南厅)街道;
许昌市延安路与天宝路交叉口北800米M链8院内(许昌市民之家分厅北厅)
四、许昌校车驾驶资格许办理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全文6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