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市之后,其股票要么进行折价赔偿,要么等待收购之后重新返市。具体而言,前者的情况要看证监会的调查情况,即该上市公司受证监会调查信息披露之前买入的股民,可以通过索赔减少损失。赔偿金来源比较多样,比如保荐券商、上市公司的资产等。因此当企业退市之后,其股票只能等待重新返市或者折价了。
退市公司怎么交易?
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整体平移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后,其交易方式未做调整。具体为:
(1)转让时间: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00。
(2)交易方式:在股份转让日15: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
(3)交易单位: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
(4)申报规则: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报卖出。
(5)报价单位:A股每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B股每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为0.001美元。
(6)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
(7)每只股票每周转让次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根据公司质量,实行区别对待,股份分类转让。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股份每周转让五次:
i)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ii)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
iii)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上述股东权益为正值是指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不予确认的部分后为正值;净利润为正值是指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均为负值,或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其股份每周转让三次。
未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恢复上市、股票转让协议书》,或不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其股份实行每周星期五集合竞价转让一次的方式。
投资者可从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上识别股份转让的次数。每周转让五次(星期一、二、三、四、五各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5;每周转让三次(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3;仅于每周转让一次(星期五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1。
(8)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制度: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是指在最终撮合成交前若干既定的时间点,对每一时间点前输入的所有买卖委托按照集合竞价规则虚拟撮合所形成的价格分时点进行揭示的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的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制度是在现行集合竞价规则的基础上,分别于转让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一个小时即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十分钟即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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