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对其老丈人是没有法律赡养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只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是法律上是鼓励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而普通的丈夫对妻子是有法律规定的相互忠实、相互扶助的义务的。
一、女婿是否有义务赡养
没有。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义务不是赡养义务。
二、外孙对外婆是否具有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的来源依据如下:
首先,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其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再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此,外孙对外婆的赡养义务是第二顺位,只有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外孙对外婆才具有赡养的义务。
三、如何确定女婿有赡养义务
女婿无需特定确定、没有赡养义务。若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相应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对父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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