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起诉前夫不给抚养费的,应当递交起诉状。离婚后,当事人选择起诉前夫不给抚养费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必须审查该诉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立案审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立案,当事人收到裁定书后,对不予立案的结果不服的,可以选择上诉。
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
当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也是可能会出现一些感情问题或者其他的意外情况,那么在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协商以及诉讼的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同时也规定了没有获取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支付定期支付抚养费用,具体金额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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