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碰到人医药费是谁先垫付
时间:2023-07-22 14:20:43 3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肇事者垫付。垫付医药费不是强制的,建议不支付任何费用。让受害人费用自理即可。最后是协商也好,还是起诉也好。待最终的处理结果出现的时候,再一次性支付给其相应的费用。在支付给对方费用时,要让对方打好收到条。如果因为没有钱而放弃治疗,受害人死亡的,我认为死亡与事故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应当由车主承担责任。

开车撞到人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

一、开车撞到人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

1、开车撞到人一般需要垫付医药费。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的由其他商业险保险公司补充赔偿,还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事故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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