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商标过程中不幸遭遇驳回之后,想要获得复审成功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这取决于实际情况而定。关键在于要明确商标驳回的具体理由。商标驳回通常可以依据两个基本原则,即绝对理由与相对理由。
其中,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主要涉及到禁止性规定等方面。
然而,倘若因为相对理由而导致商标注册被驳回,那么经过适当修正后,仍有可能取得成功。
《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十一条第一款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全文3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