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购买小家具的行为对另一方有效。
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夫妻互为代理人。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是指夫或妻就日常家事需要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时,无需得到对方授权,也不必以对方名义为之,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夫妻双方承担。
日常家事的范围主要以家庭生活开支的形式表现出来,是通常的必要的夫妻共同财产开支,其范围主要包括:
(1)维持共同生活的费用;
(2)抚育子女的费用;
(3)家庭成员所需的医疗费用;
(4)其他日常生活所需的费用。如购买水电、供热、衣物、家具等,以及保健、娱乐、医疗、子女教育、租赁房屋、亲友之馈赠、报纸杂志订购等。
处理大额或重大财产事务,不属于家庭日常事务,要夫妻双方同意。
不属于日常家事范畴的行为,如处分不动产、巨额货币和其他有重大价值的财产、与当地风俗习惯不符的财产赠与、放弃夫妻共同债权或其他权利、处理与夫妻另一方的人身有密切关联的事务等。
一、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如何举证?
只要借款人明确该笔债务系用于家庭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所需要,而不是为从事非法活动,一般就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所需举证的内容包括:该债务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该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夫妻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均有家事代理权,均可以为了家庭生活而向他人举债,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二、给小三的钱要回来吗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老公给小三买的东西或赠与的财产原配有权要回来。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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