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人,不予分割;
2、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要按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双方以父母名义以共同财产买房,产权以父母名义登记的,房屋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出资计算债权要求偿还出资;
5、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产权分割原则上应平分。
离婚后怎么分配奢侈品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所购买的奢侈品,往往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奢侈品是一方为表达爱意赠送给另一方的,由于奢侈品属于动产,一旦交付就完成了所有权的赠与。即归受赠人个人所有,就不能将该赠送的物品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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