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分开羁押的。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是在行政拘留所,条件比看守所强好多:一、上下铺,提供被褥(当然要收费),夏有电扇,冬有暖气。二、每日伙食费15元,早上、晚上各两个窝窝头,中午两个馒头,稀饭或菜汤,均限量。每日另加5元,可以管饱,也可以吃上点菜。三、每日关在房间里,不放风。家属可以随时前去探望,所送的物品被克扣一点后,本人还是能得到的。四、一般不会被打或被体罚,因为都是被拘留的,谁也呆不长,所以不会相互欺负。《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一)哄闹、打架斗殴的;(二)殴打、欺侮他人的;(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拘留所人民警察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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