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罪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与客体?
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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