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继承老年人怎么办
财产继承老年人还在一般不能继承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互为继承人相近死亡,且无法确认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故可判断,被继承人尚未死亡的,继承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财产继承原则有哪些
财产继承原则: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原则等。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财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人到场
继承公证的,一般需要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到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上继承人都有继承权,继承公证时,都需要到场。继承开始后,会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全文8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