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被交警暂扣时间过长怎么办理
车辆被交警暂扣时间过长的办理是向扣留车辆的交警部门的上级交警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倘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车主也可以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交通违章行为怎么举报
1.可以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电话举报。
2.登录当地的交通网的举报交通违法专栏,写出自己的举报对象。
3.邮寄举报信件到交管局秩序处。
为方便交警部门取证,最好是在行驶前或者行驶过程当中进行举报。可以向驾驶人和车辆户籍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三、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应消除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4.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7.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8.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全文8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