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市财政每年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设立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滨江)区、名胜区)创业。
符合条件的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向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创业服务处或所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大学生创业资助,取得商业贷款贴息
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二)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创业资助资金申请,必须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对参加杭州市政府主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创业项目,在市区落地转化的,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创业资助。
资助种类及用途
创业资助包括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创业要求自行选择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并提出申请。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不能重复申请,且商业贷款贴息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已获得市、区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业发展等方面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不得再重复申请创业资金。
申请须知:
1、申请人获得银行商业贷款;
2、贷款应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
3、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2万元。
申请流程
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具体按以下流程进行:
1、受理。申请人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市级企业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区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下同);
2、审核。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并进行初审后在每季度的第3个月25日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公示。经审核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和贴息金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杭州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由受理部门在拟资助对象的单位或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核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发放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和申请人提供的商业贷款付息凭证,由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对商业贷款贴息进行拨付。
资助对象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对获得的创业资金加强或完善财务管理;
2、获得项目无偿资助的,自每期资金拨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区级企业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财政局)递交资金使用情况的财务报告和项目运行情况报告;
3、接受有关部门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创业资助政策咨询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处85066393
创业资助资金管理
杭州市财政局文教事业处87820037
创业资助受理
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创业服务处85165796
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税务登记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创业资助申报受理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
1.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创业服务处
地址:杭州市东新路155号4楼联系电话:
85165796、
2.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惠民路26号510室联系电话:
87822813、
3.下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闸弄口121号流水东苑3幢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28932401、
4.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台州路1号联系电话:
88259665、
5.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1号联系电话:
86974603、
6.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号一楼联系电话:
87935180、
7.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行政中心一楼(江南大道100号)联系电话:
87702426、
杭州市文三路199号高新区(滨江)办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88060228、
8.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号大街银都商厦三楼联系电话:8687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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