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案件就其本质而言应属于公诉范畴。同时,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重婚罪的起诉,不是行使所谓的“追诉权”。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是: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反诉;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就案件事实本身对司法人员提出反诉;
2、自诉人有权提出上诉,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一、公诉案件原告要出庭吗
刑事公诉案件没有原告,由公诉机关,即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被害人及其代理律师都可以参加庭审。但是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就需要被害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出庭了。公诉人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利的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刑事案件,在中国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作为原告,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称为自诉。公诉人在诉讼中居于原告地位,但因还担负法律监督任务,不是一般原告。也正是这个原因,在刑事诉讼中,即便被害人原谅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且明确表示不希望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被告人仍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这是国家的事情,而不是被害人自己的事情,不可以完全自由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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