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身份取代取得驾驶资格并导致车祸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在此类情况下,假冒者可能会承受刑罚与民事责任的双重压力。
从刑事层面来看,若车祸引发了严重后果,例如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那么假冒者便有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
同样地,被假冒者可能由于批准或默许他人假冒其自身名义进行驾驶活动等行为,从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民事角度出发,假冒者以及身为真实驾驶者的被假冒者都必须要对车祸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起共同赔偿的责任,其中包括对受害者就医治疗费、陪护费、误工薪资、伤残补偿金等人身权益的赔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如下:未经许可擅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此酿成重特大事故,直接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较大规模公私财产损失的,将被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
假如肇事者在案发后潜逃或制造其他恶劣情节的,则将面临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的惩罚;
倘若肇事者在事故中逃离现场致使他人死亡的,最高可被判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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