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协议离婚时,就可以起诉离婚,不需要特定的理由。夫妻感情破裂,日子过不下去了,就可以起诉离婚,只需在起诉状的事实理由部分简单描述即可。但是,如果可以把握好诉讼的重心,的确会增加判离的可能性。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如果想快速达到离婚的目的,建议大家多从以上几方面收集证据。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还存在种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比如一方婚后患严重的精神疾病,久治不愈,夫妻生活无法维持的,只是这些情况难以在民法典中逐一列举,所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举证,以增加判离的可能性。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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