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但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公司无给付义务,也不退还保险费。也就是说,定期寿险的保险期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且基本是消费型的,到期后缴的钱再也拿不回来了。目前也出现了“返还型定期寿险”,顾名思义,后者是一种储蓄型定期寿险,当保险期限届满时,可以取回本利金,保险责任就终止了。
二、哪些人适合购买定期寿险?
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来讲,消费型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另外,很多私人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将企业资产及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一旦企业主发生风险,将直接导致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会使家庭的生活水准下降。在当今信誉发展时代,定期寿险也是个人经商和办实业的一种信誉的保证;再之,对于那些有房贷的人群,购买定期寿险也是很好的选择,其总保额和房子总价相当,保险期限和还款期限差不多就可以。定期寿险的保障内容包括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类似于意外保险,但是比意外保险保障年份要长,且包括范围要广,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同样进行保障。另外,定期寿险带有返还性质,是意外保险所不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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