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胁迫”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胁迫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一定的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造成为难,让对方基于为难而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需要有可靠的证据来证实是否存在威胁信息,例如涉及威胁内容的短信、电话录音以及证人证言等。
需要有可靠的证据来证实是否存在威胁信息,例如涉及威胁内容的短信、电话录音以及证人证言等。
构成“胁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自己实施一定的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造成为难;
2、对方基于为难而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证 据 证 明 协 议 是 胁 迫 吗 ?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一方主张出卖人限制解除合同的除外。因此,如果一方主张合同是胁迫,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在判断是否为胁迫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受到威胁或压力、是否有第三人介入等。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合同是在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则可以认定合同为胁迫。反之,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一点,则合同就不得认定为胁迫。
在实际案例中,当事人如果想要主张合同是胁迫,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在缔约时受到威胁或压力,或者有第三人介入等情况。否则,法院将不会支持其主张。
需要有可靠的证据来证实是否存在威胁信息,例如涉及威胁内容的短信、电话录音以及证人证言等。构成“胁迫”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行为人自己实施一定的不法行为,对方基于为难而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在判断是否为胁迫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受到威胁或压力、是否有第三人介入等。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合同是在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否则,法院将不会支持其主张。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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