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的直接责任应由谁承担
时间:2023-08-02 16:19:08 21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网络侵权的直接责任应由谁承担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是直接侵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侵权责任在责任主体上多涉及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是网络平台和网络服务的使用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是提供信息平台或者信息通道服务以及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商。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是直接侵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而言,如果其提供的内容服务即直接向网络用户提供的信息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为直接侵权,承担侵权责任自不待言;如果其仅提供网络平台或者信息服务,网络用户利用这种网络平台或者信息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收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适当,造成损害结果扩大的,此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是间接的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与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二、网络侵权赔偿数额是如何计算的

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

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三、网络侵权的行为类型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

(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

(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

(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

对于此种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网友和网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是侵害财产利益。基于网络活动的便捷性和商务性,通过网络侵害财产利益的情形较为常见,如窃取他人网络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而最典型的是侵害网络虚拟财产,如窃取他人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

3.是侵害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侵犯他人著作权与商标权:

(1)侵犯著作权。如擅自将他人作品进行数字化传输,规避技术措施,侵犯数据库等。

(3)侵犯商标权。如在网站上使用他人商标,故意使消费者误以为该网站为商标权人的网站,恶意抢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域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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