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公民监督是自发的,而参与政治生活的民主监督是有组织的。公民监督自费,而参与政治生活的民主监督是公费的。公民的政治权利是指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比如国家组织的选举活动,你有没有权力参加,有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民主权利是指公民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的规定,允许行使的权利和应当享受的利益。其范围比政治权利要大些。
什么是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指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对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所进行的监督。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是批评、建议。民主监督没有法律约束力,性质上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所行使的国家权力的监督。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它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纪律的强制性。民主监督途径包括通过信访举报制度、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通过舆论监督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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