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过户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7-12 09:33:28 3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要先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然后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接着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再接着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最后取证。

离婚后房产如何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房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1、离婚房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房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去哪里办理

首先,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3、离婚财产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了解了离婚房产如何办理需要的材料及去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房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房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房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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