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新生入学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学生与家长携带以上材料共同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通过后,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同时学生本人须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开设个人帐户。
3、学生携带合同先行赴校报到,并将经校方盖章确认后的合同回执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后20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否则,借款合同自动解除)寄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批后报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5、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将学费和住宿费按合同回执上注明的学校帐户直接划汇到学校。
二、山西新生入学贷款的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三、山西新生入学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2、《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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