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保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含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强制责任保险。强制保险是中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实行国家统一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交通保险在赔偿时会涉及财产损失。车主需要明确财产损失的定义是什么。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损失的直接损失。如果是被保险车辆中自己东西的损失或财产的损失,则不在强制保险赔偿范围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内不承担赔偿责任:1。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款规定的保险车辆人员、被保险人;3、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仲裁或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4、间接损失,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损失。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交强险互赔是什么意思
互碰自赔是指:机动车在发生两车相撞时,双方均有责且双方都有损失,而损失都在二千元之内,无其它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才能到各自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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