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捐赠如何征税
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捐赠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捐赠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房产到达房管局后将进行重新评估,包括: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增加一名受让人收取10元)。以上三项一般由受赠人支付。另一个是土地出让金,由捐赠财产的财产性质决定。部分房改房未缴纳过户费的,应当由捐赠人缴纳。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捐赠的房地产属于房改性质,经过捐赠程序后,其性质将改为商品房。
2。捐赠给未成年子女的房屋能否收回
当房屋捐赠给未成年子女时,收回赠与并非绝对不可能。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提取赠与,收回捐赠的房屋。在产权转让前,赠与合同(赠与)可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捐赠的房屋尚未过户,捐赠人一般可以收回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和道德义务性质的捐赠合同或者经公证的捐赠合同,不得撤回;赠与人不交付房屋的,受赠人可以向法院主张交付。
2。房屋赠与合同经公证,但所有权尚未转移,赠与人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不能再履行赠与义务,即赠与人无需再次赠与房屋,并实际上撤回了捐款。
3。房屋已转让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提取赠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可以撤回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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