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发现被骗了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构成刑事犯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定可撤销合同分别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合同签订后怎样作废
合同作废也就是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依据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依据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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