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生公交上摘口罩喝水遭司机殴打
25日,陕西榆林定边县一名17岁职高女生乘坐3路公交车,途中因摘口罩喝水,遭司机辱骂殴打。
视频中,女孩和公交司机推搡争执,其他学生在一旁劝阻。女孩舅舅称,经诊断孩子颅脑损伤,目前还在住院。30日,公交公司经理称,目前该司机已经停职,并对家长和学生赔礼道歉。
定边县公安局民警称,目前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被人殴打怎么办?
被人殴打后,当事人可以:
(一)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三)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三、相关法律条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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