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奖金能用贴票的方式报销吗?
省地税局通过金三评税系统筛选出一个建设集团的期间费用指标,比同行业高出3倍,增值税税负比同行业低。随后现场检查发现多处可疑点
1.2015年至2016年,企业以劳务支出、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名义报销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效益非常好,但员工甚至管理者的年终奖都很差。通过对不同级别人员的查询发现,为了少交个人所得税,集团在年底发放给员工的奖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找票报销的,而奖金中只有一小部分被拨付到人们的耳目,税务人员查明原因后,不仅要求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收取滞纳金和罚款,并对单位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进行处罚。更严重的是,为其虚开发票的上游企业被追查。由于虚开发票罪,税务机关将此案提交司法机关处理。经查,虚开发票金额高达30万元,数额巨大。最后,以虚开发票罪被双方处罚金1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4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利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扣税发票罪】;单位犯本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缴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报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减税的发票,是指代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代开、介绍他人的行为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规定,虚缴税款1万元以上的,依法定罪处罚:虚缴税款10万元以上的,归类为“虚缴税款数额较大的”;如果虚报税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就属于“虚报税款数额巨大”
全文1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