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低收入家庭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具有本区户籍的居民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实际生活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
二、厦门低收入家庭认定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家庭收入证明
3.家庭财产证明
4.厦门市申请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
5.银行账号、证券账号、互联网资金账号资金流水材料
6.疾病证明及医疗费用支出发票,教育学费缴交发票
三、厦门低收入家庭认定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
四、厦门低收入家庭认定办理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厦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7〕198号);区民政部门是审批低收入家庭的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受理、审核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的责任主体,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的审核、管理、服务、建档工作。居(村)民委员会协助居民提出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配备必需的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具体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采取调配、招考等方式,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人手确有不足的情况下,可将部分相关辅助性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接。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入户调查、数据采集、证表印制和建立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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