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代理人和经办人通常比被保险人具备更加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处理类似问题的宝贵经验,他们能够通过周旋于各方之间,为被保险人争取到最好的利益。
2.向保险公司总部投诉是众所周知的手段。俗语云:金杯银杯不如大众的口碑,保险公司对于理赔服务的质量非常重视,投诉考核也是其理赔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一旦收到客户的投诉,保险公司必须立即立案并进行跟踪处理。理赔经办人员同样惧怕投诉,因为有效的投诉往往与个人收入紧密相连,没有人愿意为了工作而放弃金钱。
3.向当地银保监投诉是另一种有效的途径。银保监作为保险公司的直接监管机构,每年都会对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理赔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并将结果公之于众。保险公司接到来自银保监的投诉函后,必然会高度重视,这绝非是可以随意丢弃在垃圾桶里的文件,而是需要认真对待,并在规定期限内给出书面回复。若年度投诉排名不佳,保险公司不仅会在监管部门留下不良记录,还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4.若前述三种维权方式均无法取得理想效果,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便是被保险人的最后一道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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