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创意作品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但将创意作品用于广告制作不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创意作品本身是文字作品,而广告可能是美术作品或影视作品等。著作权要区分思想和表达,仅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
虽然创意本身无法获得著作权保护,但创意作品却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然而,若将创意作品用于广告制作,则不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创意书本身是文字作品,而广告可能是美术作品,或者影视作品等。著作权要区分思想和表达,著作权保护的仅是表达,而不保护思想。创意属思想一类。
创意作品如何获得著作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十条,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其他权利。因此,创意作品在创作完成之日起即受法律保护,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
但是,要想获得著作权保护,创意作品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即创作者具有创造性,而非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其次,作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著作权等权利。
如果创意作品符合上述条件,创作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著作权保护。例如,可以自行发表作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发表作品,还可以通过授权、许可、转让等方式将作品授权他人使用。同时,创作者还可以采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著作权权益。
总之,创意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是受法律保护的,创作者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创意作品具有独创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创作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著作权保护,例如自行发表、委托他人代为发表、授权、许可、转让等方式。同时,创作者还可以采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著作权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全文9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