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和名誉侵权区别
时间:2023-07-31 15:33:29 1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区别: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主观方面不同。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3、行为方式不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是比较严重的,等等。

诽谤罪与侮辱罪有什么区别

诽谤罪,相信大家对这个罪名都比较熟悉。但这份熟悉感并非来源于社会现实中,而是来自于电视剧。所以在这里,要简单地介绍一下该罪名,认清该罪名与电视节目的诽谤有什么区别。

诽谤罪的危害后果是损害了他人的人格权,或者是破坏他人的名誉。这些都是属于民法范畴的人格权。但是这种毁坏行为是更为恶劣的,所以就通过最为严厉的刑法惩罚手段处理。因为诽谤的最为核心行为是“散布”,就是把虚假的事实散布出去,好让其他人知道。这里的散布其实并不要求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求一小部分人知道,甚至是一个人知道即可。因为其行为大家都可以通过该途径得知诽谤的对象,以及得知该对象做了什么事情等情况。这完全是属于无中生有、凭空制造有损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这就是诽谤者。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大家都明知道这个事情是假的,而且会对他人的名誉不利的。然后行为人就去传播这件事情,好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也是属于诽谤罪。

其实诽谤罪与侮辱罪是非常像的、非常接近的罪名。但是两者额区别也是比较明显。那就是侮辱罪所传播的事情并不一定是假的,也有可能是真的。而且侮辱有一点是更为严重的,那就是通过动作暴力侮辱。例如在大庭广众之下,连着扇一个人的耳光,导致全场人都听到耳光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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