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首先应当明确财产范围;应当写明分割方式、分割数额、以及分割时间等。财产分割协议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不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夫妻双方写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之后,在已经领了离婚证的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才正式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还没有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还可以进行修改,已经离婚的,就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全文7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